买方公司为建立欧洲证券交易的固定结算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财经2020-02-25 09:48:07
导读买方公司为建立欧洲证券交易的固定结算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是为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制定标准化制度的咨询的一部分。在回应欧洲委员会(EC)在

买方公司为建立欧洲证券交易的固定结算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是为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制定标准化制度的咨询的一部分。在回应欧洲委员会(EC)在1月13日发布的咨询文件时,英国买方行业机构投资管理协会(IMA)写道:“我们认为,统一在交易后空间中很重要,并且可能减少两者之间的关联。风险和成本。”但是,它还补充说,“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解决周期的统一是可取的……只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统一才能产生真正的利益。”

欧洲证券市场没有遵循共同的结算期。对于股票,受监管的市场以T + 2或T + 3为基础结算。

IMA表示支持将结算期标准化为T + 2,但前提是EC事先解决了某些问题,包括:可用于执行结算所需的外汇时间;减少召回借出或用作抵押品的时间;在不同时区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本地业务面临的困难;从结算周期较长的非欧洲市场转移风险时,资金不匹配;以及许多市场参与者增加其自动化水平所需的投资。

此外,它表示将不支持向T + 1过渡,为此,它表示上述问题将带来无法克服的挑战。

买方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同意,在T + 2结算期进行统一是可取的,因为这将减少操作风险领域,例如交易失败,索赔管理加上交易对手和结算风险,尽管它警告说“缩短结算期也可能导致失败交易的发生率更高,这当然是不希望的。而且,各成员国之间国家法定假日的差异又增加了另一种复杂性,当结算期缩短时,这种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但是,国际中央证券存管机构(European 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CSD)Euroclear质疑,此次磋商会制定的立法是否合适,以确定结算纪律和周期,它称其适用于除CSD以外的市场参与者,例如交易场所,中央交易对手和托管人。银行。

竞争对手国际CSD Clearstream代表其母公司德意志交易所集团(DeutscheBörseGroup)做出了回应,并支持T + 2结算期,但建议在泛欧洲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市场协会的领导下成立一个工作组,以期定义统一的结算纪律制度,包括买入,罚款,现金结算程序以及相应的时间安排。它总结道:“提出了一种ESMA协调的方法,以避免监管套利。”

大家普遍同意,应协调时间以与证券目标2配合使用。卖方贸易机构欧洲金融市场协会表示:“这意味着,必须在2013年第二季度末之前在所有欧盟市场中实施该协议。实施周期长,风险高。”

它总结道:“我们鼓励尽早确认和公布实施T + 2的意图,并尽早通知我们我们建议的实施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对磋商的回应将为EC服务提供指导,以准备正式的立法提案,该提案目前定于2011年6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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