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行情2020-02-06 16:22:24
导读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19日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等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19日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等十一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成立北京市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

重点整治内容包括:

一、投机炒房行为,如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等行为。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如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等行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如。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等。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包括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等。

今年6月28日,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期间,将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19日,已有北京、重庆、广州、深圳、海南等16省市陆续对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作出响应。

2018年以来,楼市调控密集程度远超往年。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就有45个城市发布了超过55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程度刷新历史记录,年内累计调控次数高达3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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