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op收入可以作为资本收益纳税吗

头条2020-02-06 15:47:08
导读在过去几年中,人们认为现在税法中有关员工股票期权(Esops)税收的明确规定。Esops首先由雇主授予或分配,然后在一定时期内归属(使雇员有资

在过去几年中,人们认为现在税法中有关员工股票期权(Esops)税收的明确规定。Esops首先由雇主授予或分配,然后在一定时期内归属(使雇员有资格通过行使Esops申请股票),然后雇员通过支付行使价格行使申请股票的选项,最后股份由公司分配。法律规定,因Esop而产生的利益在Esop行使年度作为一项要求征税,并且行使之日股票的公允市场价值与行使价之间的差额为应税价值。最近几个有趣的法庭判决现在已经引发了对Esops征税的一些新方面。

在班加罗尔法庭最近的案件中,一名雇员在其雇主的控股公司的不同时间被授予了Esops。虽然Esops已归属,但这些员工尚未行使这些权利。控股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期权转让协议,将员工持有的Esops转让给控股公司。该员工将Esops转移所产生的收益视为资本收益,Esops获得的收益超过三年,然后才被视为长期待遇。由于该员工已投资于资本收益债券,他声称豁免长期资本收益(LTCG)。

税务官员将收益视为短期资本收益(STCG),将Esops视为在期权转让之日已行使,因此,否认对资本收益债券的投资获得豁免。在上诉中,第一上诉机构专员(上诉)确认将整个资本收益视为STCG,并认为收购Esops的日期是归属日期,而不是授予日期。仲裁庭指出,这不是运用Esops的情况,随后转让了分配的股份,而是在不行使期权的情况下转让Esops的情况。它指出,Esops是行使和分配股份的宝贵权利。根据仲裁庭的说法,该雇员自授予之日起持有这些权利,而不是从归属之日起。因此,仲裁庭确认了在将Esops转为LTCG之前三年多的时间内对Esops的资本收益的处理。

本案确认的有趣方面是,在Esops根本没有行使但转移的情况下,收益不是作为雇员手中的必需品征税,而是作为资本收益。此外,资本收益的长期或短期性质应参考Esops的授予日期,而不是Esops的归属日期来衡量。另一个有趣的法庭判决是一家公司的发起人离开了公司的工作,并行使了他的优秀Esops,否则将会停止。分离协议中规定了某些条件,并且在行使期权六个月后,股票仅在符合这些条件时被分配。公司仅在分配股份当日就Esop perquisite的价值从源头扣除税款。

根据税务机关的说法,当发起人行使期权时,公司应当扣除对Esop费用的征税,而不是在股票实际分配给他时。仲裁庭认为仅仅运用Esops是不够的,但是必须遵守与Esops相关的某些必要条件,以便使发起人获益。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分配股票,并且发起人才能获得利益。根据仲裁庭的规定,预扣税义务仅在公司分配股份之日触发,而不是在Esops行使之日触发。

因此,从这些决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对Esops价值的征税并不一定总是作为一种必要条件,但有时可能作为资本收益征税,而Esops不会被行使但是被转让。此外,Esops的征税点不是Esops下的期权行使日期,而是根据Esops的行使实际分配股份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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