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ITR时 无需将印度全球股票MF作为外国资产报告

头条2020-02-06 15:49:29
导读 一位印度居民通过他的印度银行账户投资于共同基金,如Franklin India Feeder - Franklin US Opportunities或ICICI Prudential US

一位印度居民通过他的印度银行账户投资于共同基金,如Franklin India Feeder - Franklin US Opportunities或ICICI Prudential US Bluechip Equity。这些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精选蓝筹公司。印度居民投资者在提交申报表时是否应将其持有作为外国资产申报?

在所得税申报表中报告外国资产的要求取决于印度相关财政年度(FY)的住宅状况。只有当个人有资格成为居民并且通常是居民时,个人才需要报告印度回报中的所有外国资产。在报告外国资产或收入时必须非常谨慎。任何遗漏或不准确的细节可能会引起2015年黑钱(未披露的外国收入和资产)和征收税法的刑事后果。

全球股票共同基金的单位只有在个人为全球股权所持有的海外实体股份的所有者(法定或直接所有人)或受益人或实益拥有人的情况下,才可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作为外国资产进行报告。共同基金。

在本案中,个人是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注册并受印度法律管辖的全球股票共同基金单位的所有者。个人不得被视为全球股票共同基金下游投资的所有者,因为他或她不能对全球股票共同基金拥有的个人资产拥有任何利益(包括实益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全球股票基金的权益将仅限于个人持有的单位。此外,个人不会以单位持有人的身份对全球股票共同基金的资产拥有任何权利或控制权。

法律的目的是在印度的所得税申报表中获取外国资产和/或利益的详细信息和信息,而在印度成立并在Sebi注册的印度全球股票共同基金的持有本身就是印度资产。

因此,没有要求将全球股票基金作为外国资产报告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但是,可以澄清的是,这一结论是基于一个关键假设,即作为印度全球股票基金单位持有人的个人对该基金以其能力所作的相关外国投资没有任何权利或控制权。单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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