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公司向经销商提供的额外折扣将吸引商品及服务税

新闻2020-02-06 16:04:40
导读财政部周五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给予经销商的额外折扣将承担商品及服务税(GST)。财政部下属的间接税与海关中央委员会(CBIC)的商品及服

财政部周五表示,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给予经销商的额外折扣将承担商品及服务税(GST)。财政部下属的间接税与海关中央委员会(CBIC)的商品及服务税政策部门就间接税适用性的二级或售后折扣处理方面的各种疑问作出了澄清。它说折扣与广告,展览等经销商要进行的具体活动有关,它有资格作为经销商向公司供应,经销商必须支付商品及服务税。

同样,特殊降价以增加销售额度的额外折扣将对商品及服务税负责。根据通知,如果供应商允许经销商向最终客户转让价格的任何价格下降,那么它将被添加到消费者的供应商的价值中以支付消费税。 。

如果客户已注册,则只有在所述客户向经销商支付的税额范围内,才有资格向经销商收取税款的ITC(进项税抵免)。

安永的税务合伙人Abhishek Jain表示,即使通过金融/商业信用票据进行价值调整对于企业来说,即使通过金融/商业信用票据进行价值调整,对进项税抵免的澄清也有资格获得全部商品及服务税。然而,在其他澄清方面,例如“与绩效激励相关的折扣的可征税性,商品及服务税对制造商向经销商提供的折扣的适用性,以及这些折扣的条件,将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其当前的税务状况并合法地重新评估消费税位置“。

该通知进一步表示,在金融/商业信用票据的情况下,ITC不会减少。经销商不会被要求通过发行金融/商业信用票据来抵消ITC收到的此类售后折扣已经支付的税款。

根据特许会计师Pritam Mahure的说法,提供给经销商/分销商的额外折扣是否是折扣或激励/佣金已经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该通告将为各种快速消费品,纺织品,制药公司等开设潘多拉盒子,因为“他们必须确定每个折扣是否违反某些活动或一般折扣(有资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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