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专利决策法案应该通过

资讯2020-07-23 12:31:27
导读一个参议院委员会建议议会通过澳大利亚新的知识产权(IP)法律,以促进和激励“对创造力、创

一个参议院委员会建议议会通过澳大利亚新的知识产权(IP)法律,以促进和激励“对创造力、创新、研究和技术的投资”。

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的报告说,《2018年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生产力委员会回应第一部分和其他措施)法案》将逐步取消创新专利制度,并允许专利自动决策。

报告说:“附表2包括21个部分,其中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精简和调整澳大利亚知识产权体系的管理。”

“附表2:第5部修订《专利法案》、《外观设计法案》、《专利商业评论法案》及《商标法案》,使专员及商标注册人得以安排在其控制下的电脑程式作出决定、行使权力及履行法例规定的义务。”

根据该法案,司法常务官可“安排在司法常务官的控制下,将计算机程序用于司法常务官在本法或本条例项下可或必须用于的任何目的:作出决定;或行使任何权力或履行任何义务;或者做其他与做决定有关的事情”。

根据该法案的解释备忘录[PDF],自动决策的引入将减轻专员和注册官的负担,他们必须“做出大量决定”,而这些决定目前被委派给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员工。

这些决定的范围从简单的不需要判断力的决定到复杂的需要判断力的决定。使用电脑化和计算机辅助决策将提高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使工作人员能够处理更复杂的问题。

“因此,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打算继续探索和使用新技术来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包括通过计算机程序做出决策的能力。”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随后将“建立内部治理机制”,以确保电脑化决策仅在获得局长或司法常务官直接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同时允许以电子形式收到书面提交的意见。

解释备忘录称:“随着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协会采用更多的电子系统来管理知识产权,并向客户提供信息,发出通知或采取书面行动的需要越来越少。”

“本部分通过若干修正案解决这些问题,给予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采取行动或通过包括电子手段在内的任何通信手段提供信息的灵活性。”

联邦政府机构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曾通过两项单独的法案,提议实施生产力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法的报告,其中第二项法案——《知识产权法修正案(生产力委员会回应第二部分和其他措施)法案》(the IP laws Amendment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response Part 2 and other measures) Bill)——将在晚些时候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政府最终在8月对生产力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的报告做出了回应,但并没有完全支持关于绕过地理锁定技术、实施版权侵权的合理使用例外以及扩大安全港计划的建议。

澳大利亚政府应对生产力委员会调查知识产权安排:2017年8月[PDF]只是“指出”建议修改版权法案表明它并不是一个版权侵犯消费者规避geoblocking技术,避免进入国际协议禁止消费者这么做。

在参议院委员会于3月份建议扩大安全港制度后,政府目前也在就安全港行业法规进行咨询。安全港制度于5月份加入了云服务。

政府还将实施一项公平使用条款,作为其现行版权法现代化制度的一部分。

“通过使用数字技术,我们现在可以比以往更快、更容易地创建、分发和消费内容。我们的政策和法律需要跟上这些变化,继续反映版权创造者、用户和发行商的利益。”

去年6月,美国通过了《数字公平交易版权法案》(digital fair dealing for the Copyright Act),《2017年版权修正案(残疾人获取和其他措施)法案》(Copyright Amendment (Disability Access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7)为残疾人获取版权材料做出了规定,同时保护教育设施、重点文化机构、图书馆和档案。

澳大利亚向安全港版权制度添加云

政府已同意对其安全港扩展的解释性备忘录进行增编,以说明教育、文化和残疾部门对云服务提供商的使用情况。


一个参议院委员会建议将版权安全港扩大到文化、教育、残疾人组织和机构,而不是科技公司。

澳大利亚政府寻求版权合理使用的反馈

澳大利亚政府正继续将其版权法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就是否“普遍支持”合理使用等灵活的例外情况征求反馈。


这项有争议的版权法案将在6月20日的委员会投票和7月或9月的议会投票之前通过欧洲议会。

移动设备计算政策(Tech Pro Research)

移动设备为现代劳动力提供了便利和灵活性,但它们也带来了相关的风险和支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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