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安全港扩建法案在议会通过

资讯2020-07-23 12:32:41
导读澳大利亚议会最终通过了将安全港制度扩展到教育、文化和残疾人领域的法案,包括根据《版权

澳大利亚议会最终通过了将安全港制度扩展到教育、文化和残疾人领域的法案,包括根据《版权法》,这些组织使用云服务提供商。

美国参议院上个月通过了《2017年版权修正案(服务提供商)法案》(Copyright Amendment (Service Providers) Bill 2017)的三读版本,该法案于周三上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

本月早些时候,澳大利亚交通部(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也发布了新规定,以补充上述修正案。

商务部解释说:“这些变化将确保这些行业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它们可以证明,它们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应对其在线平台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

“为确保新行业能符合计划,我们现正就《2018年版权修订(服务提供者)规例》征询意见。”

由于该制度的扩展,该条例取消了“载运”一词作为“服务提供者”的限制词,并规定了处理标准技术措施(STMs)和缓存版权所有者、被许可方和服务提供者共同开发的版权材料的行业代码。

根据解释备忘录,STMs“涉及版权所有者为限制数字材料(即ie)的使用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该条例将与《2018年版权修正案(服务提供商)法案》同时生效。本署正于本周末前向有兴趣的团体索取意见书。

政府上月已对该法案作出回应,指出“利益相关者对安全港改革的根深蒂固和两极分化的观点”是不支持将安全港扩展至所有运输和服务提供商的一个理由。

在回应中,它拒绝了澳大利亚绿党(Australian Greens)提出的“服务提供商”定义为“传输、路由或数字在线通信连接的提供商,而不修改其内容在用户自行选择的材料的用户指定的点之间的传输、路由或连接”的异议建议。

然而,政府原则上支持绿党的建议,即在解释性备忘录中澄清“与‘代表’作为‘服务提供者’的实体的第三方提供者所进行的活动相关的语言”。

政府回应称:“该增编澄清了政府的意图,即法案中定义的‘服务提供商’可以让第三方,如云服务提供商,代表他们进行部分或全部的系统和网络活动。”

“通过这样做,该机构将保持对安全港的保护。”

然而,政府回应重申,它将跳过地理锁改革。

参议院委员会曾在3月份建议扩大安全港制度,但没有增加所有在线服务提供商,包括云计算服务、搜索引擎和在线公告栏。

海事处表示,海港安全制度的改革是“渐进式”的,首先会扩展至教育、文化、残疾团体和机构,然后会继续谘询持份者,以“尝试了解和厘清围绕这个复杂问题的所有问题”。

“增量改革还允许政府安全港口的发展条件与国际发展同步,确保我们的方案是有效的和符合我们的国际同行,“部门说,最近揭示了知识产权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11章剩下的签署国(TPP 11)列出一个安全港制度。

根据部门,也有“有争议的证据如何重要的避风港是创新”期间安全港咨询之后绿党曾说“有限的“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中使用这一法案,不包括澳大利亚科技公司和在线内容提供商,是扼杀创新和澳大利亚科技公司国际竞争力”的能力。

据绿党称,该法案并没有解决诸如运营搜索引擎可能侵犯版权的问题;移除合法购买的电子书上的数字锁,以便在不同的设备上阅读;无法将dvd复制到平板电脑上;在小组演讲中播放在线视频。

政府也一直在就实施公平使用条款进行咨询,这是其正在进行的版权法现代化制度的一部分。

去年6月,澳大利亚政府通过了《2017年版权修正案(残疾人获取和其他措施)法案》,为残疾人获取版权材料做出了规定,同时保护教育设施、重点文化机构、图书馆和档案。

自动专利决策法案应该通过:参议院委员会

根据参议院一个委员会建议通过的立法草案,自动专利决策将有助于“简化和简化”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法。

澳大利亚向安全港版权制度添加云

政府已同意对其安全港扩展的解释性备忘录进行增编,以说明教育、文化和残疾部门对云服务提供商的使用情况。

参议院委员会建议扩大版权安全港

一个参议院委员会建议将版权安全港扩大到文化、教育、残疾人组织和机构,而不是科技公司。

澳大利亚政府寻求版权合理使用的反馈

澳大利亚政府正继续将其版权法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就是否“普遍支持”合理使用等灵活的例外情况征求反馈。

欧盟准备用新的版权法摧毁互联网

如果通过,第13条将强制所有网站检查任何和所有违反版权的帖子。包括照片、视频、文字、推文、表情包、软件代码等等。想想这个,你会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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